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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20189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和《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8〕1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审计专业初级资格和中级(审计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一)参加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持能够证明其在2018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方可报名。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二)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5.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任职资格或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可破格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

1)在国家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的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审计理论专著、译著(主要执笔人),或编著审计理论技术管理书籍2部以上,其中本人应承担撰写任务5万字以上;

2)主持或承担的大中型审计项目(主审人),有一项获得省(厅)以上优秀审计项目奖,有三项获市级优秀审计项目奖;

3)在审计工作方面业绩突出,作出了突出贡献,获得市(厅)级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报名条件中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二、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2018年度审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均通过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官方网站(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审计考试专区”网址http://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需知》,按要求完整、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盖章。

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须本人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证明(模板见附件)等到所选审核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后,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人员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证明(破格人员须携相关证明材料)等经省审计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省人事考试院进行复核后,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级别

审核

审核部门

初、中级

省直审核

省审计厅人事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天鹅路3号省审计厅办公楼1001室,联系人:毛开杰,联系电话:87252517)

市州审核

当地审计或人社部门(地点详见申报表)

高级

直审核

资格审查:省审计厅人事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天鹅路3号省审计厅办公楼1001室,联系人:毛开杰,联系电话:87252517)

复核:省人事考试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初、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只能在省直审核点报名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培训机构代办现场审核事宜。

未在规定时间交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2日9:00—6月25日17: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6月12日—6月26日

工作日:8:30—11:30,14:30—17: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6月12日9:00—6月29日17:00。

(四)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

2018年10月15日9:00—10月20日17: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icnao.cn/auditexam(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官方网站)

(五)考试时间:2018年10月21日

      上午: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初、中级)

 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高级)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高级)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初、中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专业技术中级或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审计考办颁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五、考区设置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六、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审计、统计等14项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初级、中级审计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2元,高级审计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0元。

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10月23日—12月22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大楼附楼二楼(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请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七、考试大纲

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可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icnao.cn/auditexam。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审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审 计 厅

 

                 2018年5月25

 
附件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姓名:          ,身份证号:                      ,现报考

              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共     年,从事专业工作情况如下:

起止年月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本人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